合肥實驗室安全防火管理制度
來源:hdwt.com.cn 作者:空氣好凈化
發布時間:2022-10-13 14:01:39點擊:次
一、實驗室是教學、科研的重要場所,加強科學管理,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是保證學校教學、科研順利進行的重要舉措;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以及學校的有關規定,結合實驗室工作的具體情況,制訂本管理制度。
二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度,各實驗分室管理人員是實驗室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。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牢固樹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定期對實驗室進行防火安全檢查,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,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。
三、嚴格遵守國家、省市、學校頒布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,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,不違章作業。
四、實驗室內不準私拉電線,如工作需要,請報有關部門給予接換,任何人不準隨意改動。
五、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、易爆物品都應與火源、電源保持一定距離、不得隨意堆放。
六、使用和儲存易燃、易爆物品(氫氣、氮氣、氧氣等)的實驗室,嚴禁煙火,更不準在實驗室內吸煙或動用明火。
七、實驗室內需要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,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的便于取用的位置,指定專人管理。
八、實驗室出口、過道、走廊不能堆放包裝箱等雜物;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衛生,走道暢通,設備器材擺放整齊,排列有序,消防逃生指示標志明顯。
九、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做到“三懂三會”:即懂所在場所的火災危險性,會撥打火警電話“119”;懂預防火災的措施,會使用滅火器材;懂滅火的基本方法,會撲滅初起火險和自救。
十、發生火災、火警時應立即組織有效的搶救,并及時報學校有關領導,所有參加搶救人員要聽從領導,服從指揮。
十一、工作人員離開實驗室,必須關掉儀器設備的電源;實驗和工作完畢,離開實驗室必須切斷總電源,關閉氣源、水源,鎖好門窗;節假日期間要做好防盜、防火工作。
十二、實驗室安全工作實行“誰主管,誰負責”的原則,對違反上述規定者,視情節輕重,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,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,情節惡劣,造成嚴重后果,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