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合肥——食品凈化車間設計要求
1.車間結構:
食品加工車間以采用鋼混或磚砌結構為主,并根據不同產品的需要,在結構設計上,適合具體食品加工的特殊要求。
車間的空間要與生產相適應,一般情況下,生產車間內的加工人員的人均擁有面積,除設備外,應不少于1.5平方米。車間的頂面高度不應低于3米,蒸煮間不應低于5米。
加工區與加工人員的衛生設施,如更衣室、淋浴間和衛生間等,應該在建筑上為聯體結構。水產品、肉類制品和速凍食品的冷庫與加工區也應該是聯體式結構。
2.車間布局:
車間的布局既要便于各生產環節的相互銜接,又要便于加工過程的衛生控制,防止生產過程交叉污染的發生。
食品加工過程基本上都是從原料—半成品—成品的過程,即從非清潔到清潔的過程,清潔區與非清潔區之間要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,以便控制彼此間的人流和物流,從而避免產生交叉污染,加工品傳遞通過傳遞窗進行。
要在車間內適當的地方,設置工器具清洗、消毒間,配置供工器具清洗、消毒用的清洗槽、消毒槽和漂洗槽,必要時,有冷熱水供應,熱水的溫度應不低于82℃。
3.車間地面、墻面
車間的地面要用防滑、堅固、不滲水、易清潔、耐腐蝕的材料鋪制,車間地面表面要平坦、不積水。車間整個地面的水平在設計和建造時應該比廠區的地面水平略高,地面有的斜坡度。
車間的墻面應該鋪有2米以上的墻裙,墻面用耐腐蝕、易清洗消毒、堅固、不滲水的材料鋪制及用淺色、無毒、防水、防霉、不易脫落、可清洗的材料覆涂。車間的墻角、地角和頂角曲率半徑不小于3厘米呈弧形。
4.供水與排水設施
車間內生產用水的供水管應采用不易生銹的管材,供水方向應逆加工進程方向,即由清潔區向非清潔區流。
排水溝的出口要有防鼠網罩,車間的地漏或排水溝的出口應使用U型或P型、S型等有存水彎的水封,以便防蟲防臭。
5.通風與采光
車間應該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,如果是采用自然通風、通風的面積與車間地面面積之比應不小于1:16。靠自采光的車間,車間的窗戶面積與車間面積之比應不小于1:4。
6.控溫設施
加工易腐易變質產品的車間應具備空調設施,肉類和水產品加工車間的溫度在夏季應不超過15℃~18℃,肉制品的腌制間溫度應不超過4℃。